12月17日,宁夏电力公司与自治区公安厅签订了2010年护线协议。自双方于2008年3月建立“警企联防”长效机制以来,电力设施保护力度得到全面加强,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发案数较以往明显降低。
经过两年的运作,“警企联防”模式在遏制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警企双方还就此项工作特别加强了考核监督,联合制定下发了《全区警企联合保护电力设施工作检查考核标准》,并从今年3月16日至4月10日对全区5个地市公安局、23个县公安分局及部分派出所进行了警企联合保护电力设施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
据统计,截至2009年11月底,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发案数与同期相比减少了58起,下降56.31%,经济损失较同期减少62.44万元,下降52.72%,变压器被盗数较同期减少4台,下降28.57%。
石嘴山市公安局在今年7月份成功破获了燕子墩地区盗窃、破坏变压器系列案件;该公司所辖西吉供电局成立警务室后,仅两个多月时间就为企业追补电量100多万元。据红寺堡区公安局副局长曹杰介绍,成立电力警务室后,辖区内再未发生电力设施被盗案件。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高虹宁表示,运作两年的“警企联防”协议取得了一些联合护电的成功经验,下一步公安厅将与电网企业将这种工作机制固定下来,完善联防体制,加强涉电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巡逻护线工作,确保案件发生率降到最低。
宁夏电力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申宝峰介绍说,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具有区域性、季节性、专业性、主观性等特点,案件多发于流动人口多,经济建设项目多地区,多发于每年秋末冬初,且案犯均具备一定专业技能。
为此,宁夏电力公司将继续深化警企联防保护电力设施工作机制,加强警企治安联防工作的监督和考核,主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电力设施专项破案工作,同时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力度,开展反窃电专项行动,以实现供用电环境的长治久安。